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局
关于公示第二批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员信息的通知
根据《达州东部经开区保障性租赁住房运营管理办法》要求,我局公开接受保障性租赁住房租住申请,经人员资格初审、复审,现对社会公示符合相应条件的申请人员信息(名单附后),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,对人员资格如有异议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一、电话致电0818-2112836;
二、电子邮箱发送至:1493202995@qq.com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意见反映”字样。
附件: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员信息汇总(第二批)
四川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园区建设局
2025年12月26日

